各市人事局、各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
经国务院批准,由商务部、人事部等十部委与深圳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农业部协办的第八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以下简称高交会)将于2006年10月12日至17日在深圳召开。期间,做为高交会重要组成部分的第三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人才与智力交流会(以下简称人才高交会)将于2006年10月12日至13日在深圳会展中心举行。根据省政府[2006]政字178号文件的要求,为做好我省有关企事业单位组团参会的筹备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组织
本次江苏省赴深圳人才高交会的组团活动由江苏省人事厅总体策划,由江苏省人才流动服务中心、中国江苏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市场、江苏省人才市场和江苏省信息技术人才市场共同组织全省有关人才市场及企业招聘团,由信息技术人才市场负责牵头实施。
二、主要内容
本届人才高交会在搭建高层次、大规模、综合性的高级人才与智力成果交流引进平台的基础上,充实了教育培训和人才开发等专项服务内容,使人才高交会真正成为国际性的科技型人才交流基地。主要包括高级人才交流、人才服务机构展示、教育和培训展示、毕业生推介与招生宣传、留学人员项目展示与交易等内容。
三、大会时间、地点
时间:2006年10月12日至13日
地点:深圳市会展中心8号馆
四、展位规格、收费标准及其他服务
(一)展位规格及收费标准
1.标准展位:3米×2米;
2.收费:2000元/展位(经我方与筹委会的多次协商,为参加组团的每个省辖市人事局争取了一个免费展位,其他参会的各类企事业单位预计最终每个展位的收费将不超过报价的60%);
3.电源:200元/个(2天),网络接口:400元/个(2天);
4.会刊广告:16开,3000元1/2版,5000元整版,8000元通栏版。
(二)展位标准配置
1.标准展位尺寸:长3m,宽2m,高2.5m;
2.每个标准展位配备1桌3椅;3名招聘工作人员2天午餐及饮水;
3.每标准展位免费提供1/2版会刊需求信息,超过1/2版按1.4款广告费收取;
注:会刊需求信息须在9月22日前提交,过期不予受理。
(三)其他服务
1.每标准展位免费提供2平方米信息喷绘,超过2平方米按¥50元/平方米收费;
2.参会单位如需其他展位配置及服务,可向展馆提出租借,会务组可协助联系;
3.协助联系预订酒店住宿、往返车票、机票等事宜。
注:喷绘信息须在9月22日前提交,过期不予受理。
五、参会报名
(一)报名日期:2006年7月4日?D9月22日;
(二)参会申请手续
请参会单位于2006年9月22日前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事业单位提交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或成立批复的复印件)、会刊信息、喷绘信息和参会回执报各市人才市场,经汇总后统一报江苏省信息技术人才市场。
六、有关工作要求
(一)本届高交会是由国家商务部、人事部等十个部委联合举办的高新技术产业的一次国际性盛会,预计进场人员将达数十万人。省有关领导对本次组团事宜非常重视,并做了重要批示,各市人事局和有关单位对此次活动要高度重视,要充分认识本次会议的重要性,充分利用人才高交会这一平台,广泛吸纳海内外的高新技术人才为我省的经济建设服务。
(二)各市在参会单位征集工作中,要认真组织,严格把关;要注重参会单位品牌,突出人才需求层次。
(三)本次组团活动各参会单位本着自愿参加的原则,各市不摊派、不硬拉,注重实效。信息技术人才市场将对本次活动的成果进行跟踪、统计,并在活动结束后进行全面总结。
七、江苏省信息技术人才市场联系方式
地址:南京市龙蟠中路168号2号馆102室 邮编:210002
电话:025-84815043、84817892、84819763
联系人:张静、王丹冰、张冬
传真:025-84817893、84819742
E-MAIL:hunter_jsitrc@yaho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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