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地、市人事局及所属人才交流中心、省直各单位、中央驻青单位、各大中专院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精神,充分发挥人才市场在毕业生人才资源配置中的主渠道作用,合理引导、积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人事部决定在总结前三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举办“全国人才市场第四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活动,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省人事厅特举办“全国人才市场第四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青海省分会场活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现场招聘大会
(一)大会时间:2006年11月18日9:00-15:00(星期六)
(二)大会地点:青海人才市场(新宁广场南侧)
(三)主办单位:青海省人事厅
承办单位:青海省人才交流中心
协办单位:各州、地、市人才交流中心、卫生厅人才交流
中心、青海油田人才交流中心、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四)大会内容:
1、大会为用工单位和大中专毕业生现场提供双向选择平台;
2、大会现场播发单位提供的岗位用工信息;
3、现场办理人事政策咨询业务,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
4、为营造此次大会的活动氛围,树立企业形象,大会可为招聘单位提供多种形式的宣传服务(包括在大会现场悬挂条幅,升空汽球、竖立拱门、企业产品宣传,以及网络宣传服务)。
(五)大会要求:
1、 各州、地、市人事局及所属人才交流中心要高度重视此次
现场招聘大会,要在大会现场设立本地生源就业咨询处,发布各地区毕业生就业政策;要认真收集、整理、发布本地区、本部门的人才招聘信息,组织本地区有用人需求的企事业单位参加大会,尽量为本地毕业生及有利本地区就业意向的外地毕业生提供就业岗位。
2、 各大中专院校就业指导中心要认真组织毕业生,按照参会
时间统一参加就业洽谈会,尽可能的组织未就业的本校应、历届毕业生参会,帮助学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
3、 有用人需求的省属各企事业单位及中央驻青单位应尽量
录用或聘用毕业生。
二、网络招聘会
(一)时间:2006年11月18日至11月24日:
(二)主办单位:青海省人事厅
承办单位:青海省人才交流中心
(三)网站:青海人才市场网
网址:HTTP://WWW.QHRCSC.COM
电子邮件:QHRCSCW@163.COM
联系人:黄老师 电话:6156190、6150795
(四)网络招聘会内容:发布我省各类机关、事业、企业等用工
单位招聘信息,发布有关高校毕业生就业方面的政策和措施,发布大中专毕业生求职信息等等。
三、各地人才交流中心务必于11月12日前将本地区机关、事业、企业等单位对应、往届高校毕业生的需求信息报送省人才交流中心,信息应力求真实有效,确保网络招聘会期间及时发布。
四、其他:
1、 大会承办单位、协办单位要对参会单位的资质和招聘毕
业生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进行严格审查,防止各种欺诈行为的发生,本次大会对高校毕业生一律实行免费服务,参会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应届高校毕业生收费或变相收费。
2、 大会免费为州、地市人事局及所属人才交流中心提供毕
业生就业咨询展位一个。
3、 参会单位收费标准:
现场招聘大会展位:200元/个,含招聘简章、表格、两人午餐、饮水等服务;
网络招聘会:100元,含招聘会期间单位用工信息发布及查询求职人员资料。
联系电话:6156190、6150795 传真:6150795
联系人:谢老师 陈老师
二OO六年十月十九日
关注: 更多关于全国人才市场第四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的信息